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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5/30     浏览:3602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大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8〕21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站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8〕25号)要求,现就我省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辖区内电商平台排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互联网自营、他营、移动客户端交易等网络交易平台,对排查到的电商平台分门别类做好统计。广泛收集群众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问题反馈和意见建议,明确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有的放矢做好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接收涉及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案件举报投诉,快速办理移交及援助工作。各地电商平台排查情况请于9月1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深化与电商平台互动合作

要加强与辖区内电商平台的合作互动,在营造良好电商营商环境方面赢得电商平台的广泛共识与大力支持,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电商平台运营方的作用,指导运营方在商品上线前的审核中增加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筛查环节,建立对平台用户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的处置机制,对在电商平台发现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及时有效做出回应和处理。

三、加大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处置力度

  充分发挥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畅通案源收集渠道,推进电商案件案源信息快速移交。建立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快速反应与主动查处机制,提升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快速处理电商案件的能力,及时、高效处置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加强电商平台上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涉及民生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社会影响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狠抓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净化电商市场环境,保障我省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线上线下有效衔接

做好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移送案件的办理工作,提升案件分析判定的能力。做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线上转线下的衔接工作,针对线上侵权假冒线索,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局开展线下调查,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办案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推进区域内的协作执法和联合执法办案工作,认真配合开展协助调查、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提升侵权假冒线下源头追溯的精准度,深挖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快速、有效打击线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五、落实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和案件